去年9月,某化妝品公司招聘校園銷售代理,但拿到代理權的條件是必須得先自己掏錢買300元的產品。武漢某大學三年級的劉某花300元把產品拿回來,結果卻發(fā)現(xiàn)此產品很難推銷出去,結果這300元的產品只能被閑置了。
經筆者調查,劉某遇到的這種情況只是用人單位和中介機構為侵害大學生利益設置的陷阱之一種。一些企業(yè)或中介機構利用學生急于尋找兼職的心理,收取幾百元不等的“中介費”或“押金”,最后卻以未簽訂合同為由不予退還;還有的公司以實習為由,在公司缺人手時拿大學生當免費勞力。劉某告訴筆者,她身邊的同學中,經常發(fā)生此類被坑騙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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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生兼職主要集中在家教、發(fā)傳單、軟件設計、導購、公關、促銷員、打字員、演員、模特、歌手等領域,當兼職遇到被坑騙的情況時,有不少大學生因怕丟面子,而不了了之,有些雖然據(jù)理力爭,但僅靠個人的力量往往使問題得不到有效解決。
中南財經政法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系的王長城教授說,遭遇上述情況時,首先要將事實真相報告學校,通過學校出面協(xié)助解決,如果學校難以解決,還可以通過學校的主管部門出面與有關部門協(xié)調解決;其次,要注意保留有關證據(jù),一旦在兼職期間權益受損,就可以根據(jù)協(xié)議按照有關法律,根據(jù)侵權的性質找相應的行政部門、公安部門或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或起訴,有效地維護自己的權利;還需要提醒的是,不要因受騙而走極端,采取過激行為。
同時,王教授告訴筆者,大學生在做兼職時,必須選合法的中介機構。遇到中介要求先付中介費,必須要求中介機構簽訂協(xié)議或開出正式的收據(jù),并注名必須中介成功才收取中介費,切忌口頭協(xié)議。在兼職期間要保持清醒的頭腦,注意了解聘方的實際情況。另外,還應當謹慎對待公司或用人單位對兼職的大學生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證的情況。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明令禁止任何公司和單位以任何借口對勞動者收取押金或扣押身份證。
編輯:Meg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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